各有关单位、全体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工作安排,2019年将开展第65批、第66批面上资助和第12批特别资助(站前、站中),以及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经过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2019年资助人数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19 年资助人数约 10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是为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博士后在站研究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设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2019 年度资助出版专著约30部,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6万元。

二、申请条件

(一)面上资助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5.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我校博管办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6.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1)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其中,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要求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后;2019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8年1月1日以后,且须 2019 年1月1日后进站。

(3)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和 2019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前需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定初步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5)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 30%。

(6)入选人员须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7)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中)入选者不得申请。

(8)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9)申报项目须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报指南(2019年度)(见附件)中规定的研究方向。

 2.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由设站单位、有关省(市、区)或部门择优推荐。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北京市非市属工作站设站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其他工作站设站单位由所在省(市、区)或部门的博士后管理部门负责推荐。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8)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9)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10)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我校博管办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11)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12)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在站两年以上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字数不少于 15 万字。

4.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5.在完成全部专著书稿后方可提出申请。

三、申请截止时间

1.第65批面上资助:2月25日(星期一)

2.第12批特别资助(站中):3月5日(星期二)

3.第12批特别资助(站前):4月10日(星期三)

4.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5月31日(星期五)

5.第66批面上资助:9月3日(星期二)

四、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面上资助、特别资助

  1.面上资助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线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并在线上传提交。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上交博管办。

纸质申请书校验码需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申请人承诺”栏由申请人亲笔签字;“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1份由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1份无需单位签字盖章。

(2)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如选择参加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需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工作站)》,交由工作站设站单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特别资助(站前)

(1)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线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前)》,并在线上传提交。

上传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材料说明如下: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须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2)上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 3份,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装订成3册,报送博管办。

纸质申请书校验码需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申请人承诺”栏均由申请人亲笔签字;“设站单位意见”栏,1份由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2份无需单位签字盖章。

3.特别资助(站中) 

(1)上传申请表。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申报软件;线下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站中)》,并在线上传提交。

(2)上交纸质申请材料。

在线打印申请书20份。纸质申请书校验码需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申请人承诺”栏均由申请人亲笔签字;“设站单位推荐意见”栏,1份由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19份无需单位签字盖章。

打印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一式3份,须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不可在网上传输。

按顺序将申请书(没有单位签字盖章)、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装订成3册,连同其他17份申请书报送博管办。

(3)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校内遴选推荐表》,并将电子版表格发至联系邮箱,此表无须提交纸质版。

4.有关要求

(1)申请人不得在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站中)项目申请书标识为红色的边框内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视为故意向评审专家泄露个人信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根据评审专家认定的结果,取消申请人的资助资格。

(2)建议于提交纸质材料当天在线上传申请材料;如需对已提交的申报数据作修改,须在截止日期前联系博管办驳回。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下载并填写《博士后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博士后文库》报名信息表。 

2.将专著书稿、《博士后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以 PDF 格式刻录光盘,并在光盘上标识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

3.委托专业机构(学校图书馆、研究生院或其他具有论文查重资质的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检测,提供该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一式1份。

4.将光盘、查重报告快递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同时将《博士后文库》报名信息表发送至chubanzizhu@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同时抄送校博管办联系邮箱。

五、评审工作

具体评审方式与评审指标详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19年度)(见附件)。

六、其他特殊说明

1.申请人应保证申报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2.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站中)项目申请书封面的二级学科为此次申报的项目所属的二级学科,特别资助(站前)项目申请书封面的一级学科为此次申报的项目所属的一级学科,按《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3.填写“项目经费预算”前,务必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有关规定填写,我校对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资助金不提留任何管理费。

4.登陆账号密码与博士后进出站管理系统一致,若忘记账号密码,请按网页指引自行找回。

七、学校博管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老师

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611室

邮政编码:510631

联系电话:020-85217886

电子邮箱:bgb@scnu.edu.cn

博士后之家网站:http://pd.scnu.edu.cn/

 2019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工作相关附件材料.zip

 

 

华南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