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全体博士后: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工作安排,2020年将开展第67批、第68批面上资助、第2批特别资助(站前)和第13批特别资助(站中),以及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型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经过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分为一等、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20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全国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和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创新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人员须在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2020年资助人数约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

特别资助(站中)是为了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0年资助人数约 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是为鼓励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博士后在站研究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设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2020年度资助出版专著约30部,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6万元。

二、申请要求

(一)面上资助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且为本人承担。

4.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5.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我校人事处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6.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7.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8.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申请人须为2020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至当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2)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和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报。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其中,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要求博士学位获得时间为2017年1月1日后;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是2019年4月15日至2020年5月15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2019年 1月1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3)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的博士和2020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前需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定初步研究计划。合作导师应为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4)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申请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5)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6)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3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7)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赴外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不得申请。

(8)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9)申报项目须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报指南(2020年度)》(见附件资料)中规定的研究方向。

 2.特别资助(站中)

(1)进站满4个月。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3)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

(5)申请项目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6)由设站单位择优推荐。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 1/20推荐;不足20人的,推荐1人。

(7)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8)每位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批一次。

(9)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

(10)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我校人事处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11)不允许申报涉密项目。

(12)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站两年以上或出站5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2.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

3.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字数不少于 15 万字。

4.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5.在完成全部专著书稿后方可提出申请。

三、网上申报开始时间

1.第67批面上资助:2月3日(星期一)

2.第2批特别资助(站前):4月13日(星期一)

3.第13批特别资助(站中):4月13日(星期一)

4.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1月1日(星期三,网下提交)

5.第68批面上资助:7月1日(星期三)

四、申报截止时间

1.第67批面上资助:2月21日(星期五)

2.第2批特别资助(站前):5月8日(星期五)

3.第13批特别资助(站中):5月8日(星期五)

4.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5月29日(星期五)

5.第68批面上资助:9月1日(星期二)

五、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面上资助、特别资助

  1.面上资助

(1)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院系。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1份报送至人事处

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纸质申请书校验码需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申请人承诺”栏由申请人亲笔签字,“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由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设站单位。

(3)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不再向联合培养的流动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特别资助(站前)

(1)网上填报申请材料。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在线提交至设站单位。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

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须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2)上交纸质版申请材料。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2份,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送至人事处

纸质申请书校验码需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申请人承诺”栏均由申请人亲笔签字;“设站单位意见”栏,1份由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1份无需单位签字盖章。

3.特别资助(站中) 

(1)网上填报申请材料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院系或工作站。

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

科研成果纸质材料是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2)上交纸质申请材料。

在线打印申请书15份。纸质申请书校验码需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校验码一致,“申请人承诺”栏均由申请人亲笔签字;“设站单位推荐意见”栏,1份由学院博士后工作负责人(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14份无需单位签字盖章。

打印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一式3份,须为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3个。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不可在网上传输。

按顺序将申请书、学术及科研成果材料装订成3册,连同其他12份申请书报送至人事处

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设站单位。

4.其他要求

建议于提交纸质材料当天在线上传申请材料;如需对已提交的申报数据作修改,须在截止日期前联系人事处驳回。

(二)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申请人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下载并填写《博士后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博士后文库》报名信息表。 

2.专著撰写规范请参阅《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报指南(2020年度)》中的附录

3.查重报告应包括总查重结果和非本人文献的查重结果。委托专业机构(学校图书馆、研究生院或其他具有论文查重资质的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检测,提供该机构出具的查重报告,一式1份。

4.将专著书稿、《博士后文库》出版资助申请表以 PDF 格式刻录光盘,并在光盘上标识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将光盘和查重报告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 chubanzizhu@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同时抄送至邮箱bgb@scnu.edu.cn。

六、评审工作

具体评审方式与评审指标详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报指南(2020年度)》(见附件材料)。

七、其他特殊说明

(一)申请人应保证申报材料的内容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二)面上资助、特别资助(站中)项目申请书封面的二级学科为此次申报的项目所属的二级学科,特别资助(站前)项目申请书封面的一级学科为此次申报的项目所属的一级学科,按《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三)填写“项目经费预算”前,务必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中博基字〔2008〕1号)有关规定填写,我校对博士后科学基金的资助金不提留任何管理费。

(四)登陆账号密码与博士后进出站管理系统一致,若忘记账号密码,请按网页指引自行找回。

八、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震

办公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行政楼611室

邮政编码:510631

联系电话:020-85217886

电子邮箱:bgb@scnu.edu.cn

博士后之家网站:http://pd.scnu.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rsc.scnu.edu.cn

附件:2020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申请工作相关附件材料

 

 

华南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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